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废弃物资处置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港区两台电动轮胎吊主结构损坏严重,已无使用价值现将该废弃物资进行处置。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项目立项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企业自主公开招标,发布媒体为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

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废弃物资处置项目。

三、招标范围

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港区内两台电动轮胎吊进行拆除处置,并对处置后的现场堆放点清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废弃物资回收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列入黑名单的,没有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提供网页截图)。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处置要求

1.本项目中废弃物资由中标人自行拆解、运输(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服从招标人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

3.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处置工作。拆解人员在施工前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进场作业。

4.进场施工前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安监部门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并缴纳3000元风险抵押金,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风险抵押金。

六、招标控制价

1.招标含税控制价:3450/吨。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2.本次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物资计量以实际过磅为准(使用招标人自有地磅)。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报价是指为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处置内容所需的人工费 、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运输费、管理费、环保措施费、利润、税金、保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处置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一切因素。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七、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3个日历天内缴纳处置预付款,处置预付款缴纳后3个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处置工作。

八、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1.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仟伍佰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本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开标前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

户名: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黄山东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32050175063600000123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项目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我公司投标保证金网上申报退还审批流程,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为90日。

九、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3个日历天内缴纳废弃物资处置预付款10万元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方可进场施工;项目处置过程中若处置预付款不足,中标人须再次缴纳5万元处置预付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方可继续施工;项目结束后,招标人根据实际过磅数量进行结算,剩余处置预付款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招标人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质、报价、工期进行审查;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的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按照投标人注册资金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复印件加盖公章)

1.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投标报价函(详见附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资格审查承诺书(详见附件)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2.在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3.投标文件封装后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需提交正本和副本各一套。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427日至20225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携本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至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六摆渡龙门港镇江龙门港务有限公司310购买招标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zhaotoubiao@tjflmgwwwgc999.onexmail.com),每份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须电汇到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55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14B-1504开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551400时。

开标地点:镇江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14B-1504开评标室

十六、其他

1.项目地点: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踏勘。

十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纪检检查室。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蒋浩       18205043272

业务联系人:时建祥    15006102608

 

镇江市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2022427

创建时间: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