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2台固定吊报废处置项目招标文件 (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码头2台10吨固定吊须报废处置。本项目立项审批已完成;招标人为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台固定吊报废处置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发布媒体为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码头2台固定吊报废处置项目,具体为1#泊位2台10吨固定吊及抓斗须报废处置,地点位于镇江新区大路镇薛港村。本次招标包括2台固定吊的拆除、运离工作,需拆除至承台与底座连接处(不含下部电缆)。

2台10吨固定吊为固定门座起重机,其中1台检定证书尚在有效期内,两台均已注销。

固定吊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工作幅度

6-16m

回转速度

1.5r/min

额定起重量

10t

额定起重力矩

220t.m

起升高度

8m(抓斗)

起升速度

42m/min

工作级别

A5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无图纸资料,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修理/改造,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上述资质证书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固定吊的拆卸,但必须提供与该单位的委托合同及该单位的资质证书。

3. 专业机械及其它国家规定持证上岗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 投标人或其委托人提供2018年1月1日(含)至今1个设备拆除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和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均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四、拆除要求

1.本项目需要求中标人将码头2台固定吊拆除后运离码头现场。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服从招标方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

3.中标人须提供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拆除工作。拆除人员在施工前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50万)方可进场作业。

4.固定吊按要求拆除后,中标人可选择车运或水运均可。

五、招标基准价

1.招标基准价 2500元/吨(含税);投标报价低于招标基准价的为废标。

2.招标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现场踏勘后自行报价。

3.本次投标报价为废钢销售单价,物资计量以实际过磅为准(使用招标人自有地磅),其他所有因此产生的处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处置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一切因素。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六、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且中标人全额缴纳固定吊处置预付款30万元给招标人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2台10吨固定吊的拆除工作。

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1.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至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

户名: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分行

银行账号:32050175863600001105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项目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履行我公司投标保证金网上申报退还审批流程,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风险抵押金,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中标金额给招标人。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为90日。

八、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5万元自动转为风险抵押金,同时须在3个日历天内缴纳固定吊处置预付款30万元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方可进场施工;离场前招标人根据实际过磅数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如果过磅结算后预付款不足2万元时,应根据过磅情况,补充缴纳预付款后方可进行过磅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风险抵押金。

招标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分行

银行账号:32050175863600001105

九、评标办法

1.第一阶段由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第二阶段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者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相同,进行二次线上报价,报价最高者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十、投标文件组成(复印件加盖公章)

1.封面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投标人与拆除单位的委托合同及拆除单位的资质证书;专业机械及其它国家规定持证上岗工种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或其委托人2018年1月1日(含)至今1个设备拆除业绩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建议采用压缩投标文件并对压缩包进行加密的方式。

2.投标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中标人中标后应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套。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下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受理),向我司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邮箱:dlgw@zjgkfz.com),报名材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服务费交费截图。招标文件服务费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须电汇到以下的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分行

银行账号:32050175863600001105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15: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发至邮箱dlgw@zjgkfz.com。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6日15:00。

开标地点:镇江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幢14层B1504开评标室。

开标形式:采用网络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前通过企业邮箱向各位投标人发送腾讯会议APP链接,投标人通过点击会议链接加入会议参与开标。

十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纪委。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于健江  0511-85936816   

现场联系人:吴  旭  15706101889

十七、其他

1.项目地点: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踏勘。

 

 

镇江市港发大路港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创建时间:2023-04-27